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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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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麦商务签证-广州领区【广州陪签】¥1550/人

  • 有效期限:按行程
  • 最长停留:按行程
  • 工作日:资料操作 2 工作日 + 使馆审核 10-15 工作日
  • 入境次数:使馆定
  • 费用包含:签证费+服务费
立即预定

签证资料

所列材料仅适合在职人员参考,其他具体可咨询客服人员
  • 在职人员
    原件
  • 单位资质证明
    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  1、加盖公章;  2、证件在有效期内。
  • 定期资金证明
    建议提供本人或者配偶名下的定期资金材料作为辅助,例如定期存折、定期存款单等,资金存入时间建议超过6个月或以上。
  • 公司活期流水证明
    单位近三个月银行对公账单原件。1、当申请者本人或是申请者所属公司承担费用,则必须提供。若邀请信中提及邀请方或第三方承担所有费用,则不需要
  • 护照
    1.有效期需至少6个月或以上(从所申请签证有效期最后一天算起),护照至少有2页供使用的签证空白页,如有旧护照必须全部提供。(旧版护照尾页需持照人亲笔签名)。
  • 活期资金证明
    1、必须本人名下的近半年的余额10万以上的银行对帐单原件。(如所提供为对账簿,需提供全整本复印件)
  • 外方邀请函
    普通商务的邀请函,需用邀请公司的正式信头纸打印,印有邀请公司地址、电话号码、传真号码等联系信息,内容须包括: 1、申请人的护照号码、出生日期、职务、薪酬; 2、到访目的,计划逗留的时间(从什么时候到什么时候、共停留多少天),详细行程安排; 3、出访费用由谁支付,回国保证; 4、注明邀请人的姓名及职务,打印后盖章并亲笔签名。
  • 相片
    1.2张 近6个月内拍摄的白底或者蓝底彩照两寸(3.5cm×4.5cm)相片。(红底照片不能使用)
  • 邮件往来证明/双方贸易凭证(商务)
    如:合同,发货单,销售发票,联系EMAIL等。
  • 在职证明
    1.请用工作单位正式信头纸打印,公司负责人签字并盖公章,并明确日期及如下信息: 任职公司的地址、电话和传真号码;公司签字人员的姓名和职务;申请人姓名、职务、收入和工作年限;行程目的(预计出发时间最好控制在2个星期之后,因为一般获得签证都是3个月有效的。预计出发时间不宜太靠后,可以提高日本方地接发邀请函的速度。);公司为申请人保留职位;费用承担方以及准假证明。若属于在办事处上班但办事处没有注册公司的情况下,请按以下的格式准备。(网站提供模板下载)
  • 展会相关证明(如参展)
    参展证明,如发票、付款凭证、展位确认函、摊位图等
  • 复印件
  • 辅助资产
    1.建议提供本人或者配偶名下的房产证复印件、汽车行驶证复印件(车辆信息页和照片页)、股票证券等资产材料,资产提供的越充足将提高签证的成功率。
  • 户口本
    1.请提供本人所在户口本上全体成员每一页的复印件;如果是集体户口,提供首页及本人页即可。
  • 结婚证明资料
    1.如已婚,请提供结婚证;如离异请提供离婚证复印件或法院调解书复印件。
  • 身份证
    1.请提供清晰的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需复印在同一页),必须在有效期内。(如若过期,可提供身份证领取凭证回执(需加盖派出所章)复印件。)
  • 同行人资料
  • 彩色电子资料
  • 个人资料表
    1.请必须每项如实详细、工整填写,如提供虚假错误信息有可能导致拒签。(网站有模板下载)
  • 国际医疗保险
    符合领馆要求的国际医疗保险:  1、保险时间需覆盖整个行程时间;  2、承保地区需同时注明签证申请国和申根区域;  3、 须涵盖医疗补偿和送返费用,其中医疗补偿保额不低于3万欧元(约30万人民币)。
  • 护照
    1.有效期需至少6个月或以上(从所申请签证有效期最后一天算起),护照至少有2页供使用的签证空白页。必须提供清晰彩色扫描件或者高清拍照才能办理。(扫描格式可下载网站模板参考)。护照首页信息不能反光。
  • 户口本
    请提供本人所在户口本上全体成员每一页的复印件;如果是集体户口,提供首页及本人页即可。
  • 结婚证明资料
    若与紧急联系人为夫妻关系,户口本显示不了关系,可提供结婚证清晰彩色扫描件
  • 机票预订单
    请提供真实英文机票单,必须包括旅客全名,显示预定记录号,有清楚的始发、到达、经停的航班信息,包含全程信息。
  • 旧护照首页及出国记录
    旧护照上如有出境记录,请拍照3-5个国家的签证页和出入境页,优先发达国家。如无出境记录,则不用提供。
  • 身份证
    请提供清晰的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需复印在同一页。
  • 相片
    1.一张任何底色的大一寸彩色清晰扫描件。(扫描格式可下载网站模板参考)。照片不能反光。
  • 行程安排
    请告知详细的行程安排,包括:出发时间(年月日),离开时间(年月日),计划游览城市的顺序。
  • 现护照出国记录
    如有出境记录,请拍照3-5个国家的签证页和出入境页,优先发达国家。如无出境记录,则不用提供。

注意事项

1.所有申请材料请A4打印且为彩色复印件,请勿正反打印或者订起来,流水账单也需A4打印

2.按长期居住或工作地划分,如有居住证可提供,无业建议提供居委会证明

3.按常住生活地划分领区,广州领区:广东,福建,海南,广西,浙江,江苏生活地

4.丹麦要求邀请方同时要以pdf文件形式将有签名的邀请函直接电邮至使领馆邮箱: 北京bjsambvisa@um.dk; 上海 shagklvisa@um.dk ; 广州 cangkl@um.dk

如果邀请方已经在移民局的网站上申请了电子邀请信,并且拿到了电子邀请信的序列号,这种情况就不需要邀请方把邀请信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给使馆。但是,请注意,申请人必须提交打印好的电子邀请信的序列号。


【声明:本公司是一所专业的旅游代办机构,不隶属于领事馆政府,明星国旅网站致力于协助个人或者企业获得他们的旅行许可或短时间的入境停留。服务费均为领事馆所收,该费用包含各方面的帮助以及协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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